湛江银行业机构网点营业时间约定
为维护我市银行业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为适应辖内银行机构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向社会提供良好金融服务的需要,根据会员单位的诉求,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营业时间特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正常工作日的营业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的营业时间为:9:00至17:00。
实行夜市服务的网点营业时间为:9:00至20:00。
第二条 公休日营业时间
公休日期间,各银行自行选择一天全天休息,另外一天可实行网点轮值营业的做法,但开门营业的网点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本行网点总量的50%,营业时间为:10:00至16:00。
第三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营业时间
1、国家法定节假日辖内银行机构网点可停止营业。
2、若当年除夕日不是法定节假日,除夕日当天辖内银行机构网点营业时间:9:00至12:00。
第四条 遇自然灾害的营业时间
(一)遇强台风的营业时间
1、银行网点营业前,所在地气象部门已发布台风橙色(未来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或以上预警信号的,银行网点推迟营业。
网点所在地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预报台风未来不会影响当地、或者当地政府宣布解除应急响应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并在台风警报取消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尽快恢复营业,偏远网点可适当延迟恢复营业时间。
2、银行网点营业期间,遇所在地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橙色或以上预警信号的,暂停对外营业。
网点所在地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预报台风未来不会影响我市、或者当地政府宣布解除应急响应时,尚未到营业结束时间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恢复营业。
(二)遇强降雨的网点营业时间安排
1、银行网点营业前,所在地气象部门已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的(在过去的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受影响地区的银行网点根据实际情况可推迟营业。
网点所在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警报解除、或者当地政府宣布解除应急响应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原则上在暴雨红色警报取消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尽快恢复营业,偏远网点可适当延迟恢复营业时间。
2、银行网点营业期间,遇所在地气象部门发布雨红色预警信号的,受影响地区的银行网点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对外营业。
网点所在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警报解除、或者当地政府宣布解除应急响应时,尚未到营业结束时间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恢复营业。
(三)各银行机构网点可通过当地媒体、电话(12121、114)及网络等途径获取当地有关气象信息的最新动态。
(四)如遇其他自然灾害,各单位应执行当地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做好防灾工作。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凡遇自然灾害或法定节假日的,各营业网点应在暂停对外营业前,提前通过网点公示、短信群发、媒体公告等多种方式,尽可能使客户提前知悉,同时做好现钞押运的协调工作。
2、各银行营业网点今后如需实行错时、延时营业、开设夜市服务或公休日期间暂不执行该约定的,应提前向湛江银行同业公会报备。
3、地处乡镇的银行网点的营业时间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非直属营业网点可执行邮政系统对外的营业时间。
5、湛江银行同业公会会员单位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均应遵守本约定。
第六条 本约定经湛江银行同业公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会理事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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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银行业网点变更营业时间备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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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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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行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